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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父母不可以与子女断绝关系,即使通过某些方式断绝了关系法律也不会承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也不会消失,子女年未满18周岁,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父母年老时子女仍是法定赡养人,法律不准许一方断绝关系。
法律上没有断绝血亲关系一说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分两大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
存在血亲关系,不可能通过协议断绝亲属关系的。即使写了协议,这样的协议内容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是无效的。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子女是不能断绝关系的。 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
父母子女是不能断绝关系的。 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 所以不能断绝关系。
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是不可以法律来断绝的。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属于自然形成的血缘关系,而不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所以是不可以通过法律来解除或断绝父母与孩子的关系的。但是,父母与孩子的经济关系,则可以通过法
父母子女是不能断绝关系的。 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 所以不能断绝关系。
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法断绝。要想从法律上断绝与亲生父母的关系,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被其他人收养,形成一种拟制血亲的收养关系。此时在法律上,就会承认与亲生父母及其亲属的一切关系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在法律层面上,我国并不承认断绝父子关系这一说法,要结束亲子关系,唯一合法的方式就是将未成年子女交与他人收养,但是收养也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收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成立亲子关系,生父母与生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结
男女离婚之后孩子是可以改姓的,我国法律规定孩子可随父姓或随母姓。 通常,孩子生下来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协商一致后确定的,所以孩子姓名的变更,也要让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但父母离婚后,不管哪一方都不能擅自改掉孩子的姓名。 按规定,离婚双方没有经过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