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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分公司是不合法的。 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再设立分公司。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
同一城市设立分公司可行。法律规定,设立分公司须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不作地域限制。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不能设立分公司,因为其性质是总公司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
1、分公司不可以设立分公司,因为其性质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子公司可以再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只要经其股东会会议表决通过,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分公司的设立登记就可以。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步骤具体如下: 1、核名;需要提前准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商标注册复印件;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3、刻章;需要准备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复印件,工商局开具的公司设立通知书;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5、到国、地
分公司不能再下设子公司。首先,分公司已经属于分支机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立自己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其次,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仅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没有独立的公司财产,更加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最后,分公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的承担责任。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由总公司进行管理与承接,即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