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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股东会的召集和主持的规定是股东会应该有董事会进行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有特殊情况不能主持股东会的话,由副董事长主持,如果真的是副董事长也不在的话,只能是2/3以上的董事去推荐一名董事来主持股东会,但是,这种情况就少见了。
股东大会会议时间需要提前20天通知,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
《公司法》对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没有强制性规定,因为有限公司人合性强,召开股东大会事宜应该由股东自行决定。 《公司法》对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规定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大会,存在法定情形,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首次股东会会议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召开的由全体股东参加的会议,出资最多是指向公司认缴的出资额最多的股东。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由副董事长主持,1/。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
有限责任公司子啊三种情形下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 一是在设立公司前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二是依公司章程规定召开定期会议; 三是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赔偿责任是指,在股东会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时,股东可以提起决议无效之诉,法院宣告无效后,对于已经变更登记的应当撤销变更登记,同时对股东造成损害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瑕疵可以分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的程序为: 1、会议召集;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进行会议主持; 2、在会议召开前,提前15天通知公司各股东; 3、临时提案; 4、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通过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 5、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根据损害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则应当赔偿公司损失。 2、如果造成其他股东损失,则应当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3、如果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则应当就公司债务对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