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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承租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并解除租赁合同: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经催告后仍不支
一份租房合同一般有以下这些条款: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
租房合同一般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所等; 2、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位置、面积、屋内设施等; 3、租赁期限; 4、租金、支付期限; 5、双方的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
在符合构成要件的情况下是租赁合同是可以适用情势变更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
租房合同一般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住所等; 2、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位置、面积、屋内设施等; 3、租赁期限; 4、租金、支付期限; 5、双方的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租赁物的名称。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标的物的全称而且要详细具体,以免发生争议。租赁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法律禁止流通物或易消耗物不能作为租赁物。租赁物的数量、质量。租赁物的数量是指租赁物的大小多少。在确定数量时
由于购房者的专业知识有限,因此很容易被开发商欺骗,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使自己陷入陷阱。一般来说,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就是关于房屋以及楼盘的基本信息,例如具体的位置,具体的面积,附属设备设施的情况;第二是关于房屋的价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该必备的条款有: 1、需要详细的用人单位的名称、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2、员工本人与其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家庭详细住址或者常住地址、居民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的证件号码; 3、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