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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能不能设置为永久

地役权能不能设置为永久

2021-01-28 19
普法内容
地役权的期限不能设置为永久,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 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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