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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即照顾衰老的父母。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儿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满足物质上的合理要求。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法律上不分男女,只要是子女,就对老人有赡养义务。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律只规定,赡养人的配偶有协助赡养义务,也就是说儿媳妇只有协助丈夫赡养老人的义务。但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儿媳也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
出嫁女儿和儿子的赡养是没有区别的。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依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儿女都有抚养义务,对其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而且是等同的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男女而改变。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
在相关的法律中是有规定的。 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也即这是法定的义务。这其中,并不因出嫁、分家等等原因而能免除,因此,出嫁的女儿当然应负赡养义务。 赡养父母,是
女儿出嫁后仍应赡养父母。我国的传统思想是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尤其是农村中的老人,自己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在老人遗产的继承上、家庭财产的分割上都是儿子有份,女儿没有的,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在这样的观
出嫁女儿有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出嫁女儿有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根据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且有负担能力的子女对父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在并不存在有负担能力的子女,或者没有子女时,成年且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从上述规定
目前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中,一般只有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才会对其的继父母具有赡养义务,简而言之,就是继父母曾经在继子女的生活、或者学习上进行过抚养的行为动作,便自然而然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就会形成一种抚养关系,因此该继子女应该要对继
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知,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即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加以限制。但是,儿媳妇与公婆之间并没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