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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
先履行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合同有以下区别: 1、两种抗辩权意义不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意义在于保护双务合同中双方未履行顺序的履行利益。先履行抗辩权反映了后履行义务人的履行利益,主要是指期限利益和顺序利益; 2、规则不同,同时抗辩权的履行不是对违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3.对方未履行债务。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双方的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行使抗辩权的一方无先履行合同的义务、相对人未履行义务并提出履行的请求、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1、双方之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只有当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的合同解除的条件出现时,同时履行抗辩权才消灭。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或逾期履行合同而承担违约责任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双方的债务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行使抗辩权的一方无先履行合同的义务、相对人未履行义务并提出履行的请求、以合同具备能履行的客观条件为准。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又可称为不履行抗辩权或履行合同的抗辩权,它一般指的是在商务合同的当事人应该同时履行义务的,如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履行前,是有权利拒绝另一方当事人请求自己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在性质上,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延期的抗辩权或者同时的
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定于我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其又被称为履行合同中的抗辩权或不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未规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对待给
在法律上,后履行抗辩权一般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义务时,对方当事人针对这一行为有权利拒绝应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请求履行的一种权利。 此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后,有先后履行的顺序,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