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债务不知情,但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不可以不还。对于共同债务的处理方式是:首先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买房,也算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
1、夫妻间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的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2、按照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是否需要共同偿还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一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另一方的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婚后产生的债务,除非与债权人明确的约定是一方的债务,一般视作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好了债务分担方式,也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承担债务后可以根据约定向另一方主张。另外,由于涉及到第三方利益,在
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欠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以下五种情况具体而定,分别是: 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2、借时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所借款项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对方承认或债权人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