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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如何界定同居关系

夫妻间如何界定同居关系

2021-03-18 261
普法内容
以夫妻名义同居应按下列标准界定: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界定为以夫妻名义同居;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当事人以夫妻名义购买住房的,界定为以夫妻名义同居。 有配偶的人再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无过错方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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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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