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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吗?

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吗?

2021-01-30 184
普法内容
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向要约人发出。承诺是受约人同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并且除根据交易习惯,或当事人的要约中另有约定以外,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向要约人作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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