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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上只有老公名字是否属于夫妻财产”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1、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
房产证上加名字房产算夫妻共有,这可视为夫妻一方自愿对另一方的赠与,离婚时二人均可对该房产主张所有权,即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先行通过协议方式分割该房产,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算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的,即使房屋产权证书上只记载一方的姓名的,该房屋也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该房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法律事实和法律规定,具体分析断定。 1、婚后购房,其购房款是夫妻共有的,房子当然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无论写谁的名字都一样; 2、婚后购房,夫妻双方约定为一方单独所有的,就不是共同财产; 3、婚后购房
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
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
婚前个人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因为该行为视为对女方的赠与。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婚前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关于房产证上必须写夫妻双方名字的规定,房产证可以写夫妻双方的名字或者夫或妻一方的名字。 房产证写上夫妻双方名字的,表明该房屋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对房屋分配时按照共同共有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房产证上只有夫或妻一方名字的,一
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需要分情况讨论:首先,就算房产证上本来就没有对方的名字,但是这一项房产是属于双方以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将这项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如果是一方父母赠与给其中一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