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一、男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条件: 1、患有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应与其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明; 2、改变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证明; 3、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一方有下列情况的有较大可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1.孩子处于哺乳期的,女方有较大可能获得抚养权。 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一般情况子女成年后有经济能力的,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对于子女抚养教育法定义务,也可以视为完成或基本完成,可以不在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不管是协议要回,还是起诉要回,都必须经过法院的许可,那么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会准许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呢?司法解释规定了如下几种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不同意孩子抚养权变更可以拒绝变更。变更孩子抚养权应符合以下条件: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 1、父母双方可自行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存在以下法定事由的,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
孩子抚养费是可以增加的。 没有满十八岁孩子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通常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已经就孩子抚养和抚养费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但我国规定:关于孩子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孩子在必要时侯向任何一方提出超
小孩子抚养费低,可以起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要求赠加抚养费的数额: 一、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根据目前的生活水平,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