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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探视有哪几种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探视有哪几种

2022-05-11 2,510
普法内容
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探视有以下几种: 1、探视权人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视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时侵犯或犯罪,损害子女利益; 4、探视权人与子女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视;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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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 联合创始人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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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06-2627
主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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