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刚交房,之前没交维修基金,合法吗
刚交房,之前没交维修基金,合法吗

刚交房,之前没交维修基金,合法吗

2020-11-24 267
普法内容
契税是在购房合同去房管局做备案的时候交纳的,维修基金是在交房的时候交纳的。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还没交房就交维修基金合不合法
    还没交房就交维修基金合不合法

    还没交房就交维修基金合法。新房维修基金是业主在交房前就必须缴纳的,属于房屋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业主们能够把这个费用直接存入到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然后再交托给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代交。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到这个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就会把这个专项维修

    2022-11-07 358
  • 维修基金交房后交还是买房前交
    维修基金交房后交还是买房前交

    通常交纳房屋维修基金都是在交房的时候交的,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

    2021-04-18 419
  • 拿到房本没交维修基金
    拿到房本没交维修基金

    一、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是不可以办理出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时必须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 二、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

    2020-07-07 1,080
专业问答更多>>
  • 住房维修基金可以在新房交房之前缴纳吗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

    2022-04-26 15,340
  • 住房维修基金在交房之前是否应该交纳呢?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

    2022-04-16 15,340
  • 住房维修基金是一般在交房之前还是交房以前才可以交?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

    2022-04-27 15,340
  • 交房后,房屋维修基金是否合法

    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21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21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

    2022-08-0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交房屋维修基金后果是什么 01:10
    不交房屋维修基金后果是什么

    不交房屋维修基金将可能无法办理房产证。第一、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第二、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

    7,931 15,340
  • 公共维修基金有什么用 01:11
    公共维修基金有什么用

    公共维修基金又被成为“房屋维修基金或者是专项维修基金”,是专门用于小区物业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公共建筑的维修养护的基金。公共维修基金由小区内业主缴纳至统一的专项账户,缴纳标准根据业主拥有的房屋面积计算。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

    4,041 15,340
  • 想离婚房子刚交订金可以退么 01:01
    想离婚房子刚交订金可以退么

    想离婚房子刚交订金是可以退的。为买房交的订金,一般视为交付预付款,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1、如果买房,订金充抵房款,如果不买,可以退。订金不同于定金,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

    481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