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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具有以下情况的,可以降低抚养费:1.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2.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种新情况确有实际困难无法给付。但这种减免也是有条件的,待其情况好
慈善组织在下列情况下会被降低评估登记: 1、受相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 2、连续2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的; 3、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上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 4、评估中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 5、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而生育子女的,应当支付社会抚养费。
给付方失业造成给付能力降低的,可以适当降低给付的数额。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一)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二)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投保人如何解
尽管增加抚育费的情况较多,但也仍然存在减少或免除抚育费的情况,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则是给付抚育费的一方。给付抚育费的一方出现下面两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出减少或免除抚育费: 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因出现某
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你是法定监护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增加孩子的抚养费数额。主张增加的抚养费数额,可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
合同失效的情形如下: 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订立的合同,没有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未获得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以及没有法人资格却以法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2、违背当事人一方真实意愿的合同,包括欺诈的合同、胁迫的合同等; 3、
有以下情况的,股权会被冻结: 1、用股权做抵押的; 2、企业申请破产的; 3、股权有争议的; 4、债务官司中,其他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 人民法院对股权采取冻结、拍卖措施时,被保全人和被执行人应当是股权的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被冻结
以下情况会被查封房产:诉前保全的房屋;交易房屋是违章建筑;产权不明导致纠纷的房屋;交易房屋一房多卖;交易房屋存在高额抵押;产权人涉及债务纠纷较多;产权人涉及恶意转移、变卖房产;交易过程中,产权人有违法行为的;执行案件中,暂无履行能力或无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