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股东除名的法律规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隐名股东投资协议签订具有法律依据。公司法的司法解释 (三)第二十四条规定了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的纠纷处理,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股权代持,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股东除名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公司法解释 (三),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或返还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的决议来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
股东除名的法律规定是,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将该股东除名。
股东除名的法律规定:法定除名股东的情形只有两种:一种是未履行出资义务;一种是抽逃出资。公司要除名股东的前置催告程序。公司解除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经代表12以
隐名股东资格认定的。
隐名股东的责任需要视公司成立情况而定: 一、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形: 1.公司股东知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规定实际股东为隐名股东,且隐名股东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除非出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但是,就算代持股协议合法有效,隐名股东的法律风险仍然存在,比如名义股东与隐名股东可能会就股权权属产生争议;名义股东未经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