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哺乳期女方子女如果有子女法院会判离婚吗
哺乳期女方子女如果有子女法院会判离婚吗

哺乳期女方子女如果有子女法院会判离婚吗

2021-04-22 65
普法内容
哺乳期为一年,属于不满两周岁的情况。在子女哺乳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离婚,抚养权原则上归女方所有,但特殊情况除外。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是指母亲放弃抚养权,或有不能抚养子女的客观原因,如:患有严重的传染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完全没有抚养子女的经济能力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孩子在哺乳期,女方要求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孩子在哺乳期,女方要求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女方处在怀孕或者哺乳期间的,如果是女方提离婚的,是不受限制的,可以按正常离婚的途径走。可登记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法院判离婚的依据仍然是婚姻关系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2021-02-10 79
  • 哺乳期间有子女离婚如何判
    哺乳期间有子女离婚如何判

    孩子有两个一个在哺乳期: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2021-04-11 70
  • 哺乳期的孩子法院是不是会判给离婚的女方
    哺乳期的孩子法院是不是会判给离婚的女方

    哺乳期为一年,属于不满两周岁的情况。在子女哺乳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离婚,抚养权原则上归女方所有,但特殊情况除外。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是指母亲放弃抚养权,或有不能抚养子女的客观原因,如:患有严重的传染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完全没有抚养子女的经

    2022-04-20 40
专业问答更多>>
  • 离婚后哺乳期分孩子女方会判给谁

    哺乳期为一年,属于不满两周岁的情况。在子女哺乳期内,任何一方提出离婚,抚养权原则上归女方所有,但特殊情况除外。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是指母亲放弃抚养权,或有不能抚养子女的客观原因,如:患有严重的传染病、生

    2022-11-15 15,340
  • 哺乳期内的子女,必须判给女方吗?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

    2022-10-23 15,340
  • 哺乳期内男方要离婚孩子如何判给女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

    2022-08-15 15,340
  • 离婚后哺乳期女方诉讼离婚子女怎么分

    一、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归谁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

    2022-03-2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哺乳期妇女判刑会被判缓刑吗 00:48
    哺乳期妇女判刑会被判缓刑吗

    被判刑时是否处于哺乳期与能否宣告缓刑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如果此时哺乳期妇女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则不能对其宣告缓刑。此外,只有在同时满足对象条件和实质条件两个条件时,哺乳期妇女才可能会被宣告缓刑。首先,对象条件是:哺乳期妇女应当属于被

    2,327 15,340
  • 离婚时女方有精神病子女怎么判 01:02
    离婚时女方有精神病子女怎么判

    离婚女方有精神病的话,子女不一定会判给女方。具体需要结合女方的病情、抚养能力以及子女的年龄来作出综合判断。如果女方只是轻微的精神疾病,并不会影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同时男方存在更严重的、不适合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

    551 15,340
  • 哺乳期离婚男方能要孩子吗 01:08
    哺乳期离婚男方能要孩子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子女处于哺乳期的,原则上应该由女方抚养。但是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可以由男方抚养。如: 1、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不利于子女生活,且无法承担抚养义务的情形时; 2

    1,655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