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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协议是否可以不成立的拒绝还债的条件

婚内协议是否可以不成立的拒绝还债的条件

2021-04-07 57
普法内容
夫妻一方不可以将婚内协议作为拒绝还债的理由,但是债权人知道夫妻的婚内协议的除外。法律规定,夫妻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约定共同债务由债务由一人偿还,但是该约定属于内部约定,不对善意的债权人产生外部对抗效力。如果夫或者妻一方要对外偿还所有债务,而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则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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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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