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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确认一般属于民事确权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指股东与股东之间或者股东与公司之间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者具体的股权持有数额、比例等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股东资格确认属于民事纠纷。
当事人因股东资格发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股东资格是相对于公司而言的,而非个人,股东资格及股东权利是在公司内部的运营、管理中才具有实际意义的,所以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第一,源泉证据,又称为基础证据,是指证明股东取得股权的基础法律关系的法律文件。比如出资证明书、股权转让协议等,就属于源泉证据,这些是证明股东资格的原始证据。第二,效力证据,又称为推定证据,即股东名册的记载,凡记载于股东名册上的推定为股东,享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是当事人就股东资格是否存在,或具体的持股数额、比例等争议而引发的纠纷。那么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有哪些情形,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除部分省市有指导意见外,律师费的支付标准大多采用协商收费的方式。一般来说,每个律师事务所都有自己的收费标准。律师费因律师事务所和具体律师的不同而不同,有些差距还是比较大的。确定律师费时,首先要考虑当地
那个除斥期间可以约定吗,关键问题是,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例如《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在知道受
1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预备期间”。 是指法律规定的某种民事权利有效存续的期间。除斥期间也是某种法律事实,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其权利,其权利即被除斥。 除斥期间的特点如下: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公司股东是否已经实缴出资: 1、核查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2、查验会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收取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 股东出资的具体方式如下: 1、货币。这里所说的货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债权,我国新修订的民法典采纳了合同法的规定,保留了债权人撤销权这一项制度。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应当在自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撤销债务人的侵权行为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法律赋予他的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