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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附随所指的附随义务是什么

强制性附随所指的附随义务是什么

2021-02-02 62
普法内容
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广义的附随义务是于合同关系发展的各个阶段均可发生的,当事人依诚信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为合同履行中依诚信原则产生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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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合同附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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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14 372
  • 强制执行附随义务可否执行
    强制执行附随义务可否执行

    强制执行附随义务,只要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就可以强制执行,比如现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就可以强制执行。

    2020-11-05 250
  • 附随义务的内容有什么
    附随义务的内容有什么

    附随义务的内容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具体如下: 1、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和后合同义务。广义的附随义务可以发生在合同关系发展的各个阶段,当事人应当按照诚信原则承担; 2、狭义的附属义务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的

    2022-06-17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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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附随义务(即附附义务)

    一、什么是附随义务 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及合同关系终止后的一定时期,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应负担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附随义务的理论基础来源于诚实信用原则,确立附随义务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关系

    2022-05-13 15,340
  • 强制执行附随义务可否执行?

    强制执行附随义务只要是法院判决就可以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比如现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023-09-10 15,340
  • 附随义务和义务的性质一样吗

    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有三: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

    2021-07-21 15,340
  • 民法典附随义务是什么

    《民法典》中关于附随义务的规定有: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

    2023-06-1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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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 01:21
    从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

    从合同义务与附随义务的主要区别有: 1、定义不同,从合同义务一般存在于给付合同中,是指辅助主给付义务的义务,而附随义务是指基于更好的实现当事人的利益而订立的应当履行的义务条款; 2、诉讼条件不同,从合同义务可以独立起诉请求履行,而附随义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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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随迁户口 01:02
    什么是随迁户口

    随迁,指国家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办理工作异地调动时亲属随同前往。换句话来说,也就是随迁就是本人并不满足迁移条件,因其他某人符合迁移条件而迁移户口,本人需要随此人进行迁移时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随同前往的亲属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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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竞业限制义务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一种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特殊法律措施。具体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或者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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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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