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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养父母和养子女在没有收养关系的情况下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养父母和养子女是基于收养关系而形成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一旦收养关系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等同于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法律规定亲属关系结婚婚姻无效,如果养
父母有权代收自己的抚养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可以保管并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其使用或处分该财产必须对未成年人有利。父母不可以随意使用未成年人的财产,更不可以将未成年人的财产赠送他人、出售或者做其他对未成年人不利的处分。
不赡养父母是指,成年子女在有经济能力经济条件的前提之下,仍然不履行赡养义务,给父母提供物质及精神上的帮助的情形。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所谓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具体表现有以下几种情形。 1、收养弃婴。 2、收养孤儿。 3、收养走失或者流浪的儿童。 4、无计划生育的婴儿(多为女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2、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法》规定: 第二条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七条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
不要求继子女的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继父母也不受《收养法》第六条关于收养人条件的要求限制,也能收养;被收养的继子女也不受年龄限制;收养数目上也不受只能收养一人的限制。 更多详情可进入律师主页【
父母离婚子女赡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所以即使父母已经离婚,子女也需要赡养父母。子女需要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可以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
领养的子女同样有继承权。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及子女。这里的子女包括:1、婚生子女;2、非婚生子女;3、养子女;4、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但是必须为存在合法的收养关系的养子女,同时养子女应对养父母尽到赡养责任。对于有赡养
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