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银行的先诉抗辩权行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银行的先诉抗辩权行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银行的先诉抗辩权行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021-02-27 125
普法内容
银行先诉抗辩权行使的注意事项: 1、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与条件。 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附随义务。 3、行使先诉抗辩权的再保证与反保证。 4、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执行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先诉抗辩权有哪些不能行使
    先诉抗辩权有哪些不能行使

    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的。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

    2021-01-17 69
  • 先诉抗辩权行使的必要性
    先诉抗辩权行使的必要性

    行使先诉抗辩权的必要性如下:先诉抗辩权的行使维护了保证人的利益,又能协调、平衡好保证人、债权人以及债务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保证制度中体现公平正义;保证债务之补充性与独立性,保证债务的补充性,是指于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负履行之责

    2021-05-10 57
  • 先诉抗辩权的行使将产生哪些效果
    先诉抗辩权的行使将产生哪些效果

    先诉抗辩权的产生的效果是: 1、由于先诉抗辩权具有延迟性和阻碍性,先诉抗辩权的行使阻碍了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担保人暂不承担担保责任; 2、先诉抗辩权有效行使后,保证人在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无效前不承担延期责任; 3、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不得以保

    2022-07-02 111
专业问答更多>>
  • 行使先诉抗辩权后果,行使先诉抗辩权要注意什么?

    一、行使先诉抗辩权后果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人行使了先诉抗辩权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种: 1、保证债务可能得以消灭。因为债权人向债务人先诉追索的结果有可能使债权得以全部的实现。 2、延缓保证人的债

    2022-10-26 15,340
  • 先诉抗辩权有哪些不能行使的情形

    一、先诉抗辩权不能行使的情形如下: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明

    2023-01-25 15,340
  • 先诉抗辩权及行使先诉抗辩权的前提条件

    一、先履行抗辩权发生的条件先履行抗辩权为合同履行抗辩权的一种,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因合同约定或合同本身的性质等原因使当事人履行他们之间的有关联性的合同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一方在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合同义

    2022-10-30 15,340
  • 银行是否有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一般出现在一般担保中,简单点说就是你为别人提供一般担保,如果债权人想让你还钱,必须先起诉或者其它司法途径起诉债务人,这是前提,如果债权人没有起诉就找你还钱,你可以以此抗辩。银行是有先诉抗辩权

    2023-09-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吗 01:16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吗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用不用明示,应进行区分:没有违约时,先履行的一方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用明示;已经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进行履行时,则先履行的一方行使就用明示;在先履行的一方不能履行等,但没有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

    582 15,340
  • 写起诉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01:10
    写起诉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起诉书也就是起诉状,在民事案件中,标题一般是“民事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写成: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个人的,应当写明原告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3,238 15,340
  • 什么条件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01:35
    什么条件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通常指的是在双务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的情况时,在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对于应该先履行债务的

    1,632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