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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加上对方名称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加名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不一定是一半,关于分割方式,如果没有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地产的贡献、结婚年限等因素,使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到一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
婚前女方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房产证加名的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也可以就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婚后房产证加名字,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赠与后男女双方就是房产的共同共有人,该房产即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如果在房产证上未记载份额占比,夫妻之间也无约定的情况下,认定为共同共有,各
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无论房屋是一个人出资,还是两个人都出资,无论是全款买的房,还是贷款买的房,那么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婚前购买房屋,并且支付了房屋的全部款项,房屋也登记在一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是属于一房的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的,该房产将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要如何分割,根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首付由一方支付,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一方名下,就算婚后是由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这项房产也属于首付款支付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首付以及婚后房贷都是以自己的财产支付的,房产更加不会属于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