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离婚探视孩子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探视孩子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探视孩子的规定有哪些

2021-01-29 67
普法内容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1、探望权的主体。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也就是即使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有不利因素,也不能变更探望权主体。 2、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 3、探望权的限制。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正常的子女探视有哪些规定?
    正常的子女探视有哪些规定?

    子女探视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都对子女探视作出了法律规定。

    2021-02-22 133
  • 离婚后孩子如何判定探视权有哪些方法
    离婚后孩子如何判定探视权有哪些方法

    离婚后探视权行使的方式可以由孩子决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依法或依双方约定的方式,行使其探望权。如果子女年满八周岁的,行使探望权还应当尊重其意愿。

    2021-02-03 86
  • 离婚协议孩子的探视都可以探视吗
    离婚协议孩子的探视都可以探视吗

    能否探视要了解孩子的真实意愿,如果孩子自己不愿见,法官不能判决强制见,根据法律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其探望的权利。

    2021-04-18 46
专业问答更多>>
  • 离婚孩子探视权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

    2021-08-26 15,340
  • 离婚孩子探视权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

    2022-07-19 15,340
  • 离婚小孩子探视权的规定有哪些

    监护人的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五点:(一)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二)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三)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四)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五)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

    2023-08-11 15,340
  •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的规定有哪些

    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如果一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么是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但对于探视权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以孩子的利益为前提来确定探望孩子的次数,协商不好的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2023-08-2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规定 01:20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规定

    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离婚时约定的方式、时间和频率行使探视权。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直接对探视时间进行约定,只要能协商一致,法律都不予禁止。但是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按照保护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

    2,463 15,340
  • 离婚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 01:02
    离婚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从法理上来说,探望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孩子探视权规定如下: 1、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直接交谈,可以约

    4,376 15,340
  • 离婚孩子探视权法律规定 01:05
    离婚孩子探视权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中关于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

    489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