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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清算而解散公司的法律责任是公司股东对债权人负无限连带责任。未经清算而解散公司属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违反了公司法规定,应适用公司人格否认规则,由公司股东对债权人负无限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可以,但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公司解散时未进行清算就注销的,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
公司因下列情形解散的应当开始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别的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4、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未经清算而解散公司的法律责任是公司股东对债权人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清算而解散公司属于股东滥用公司人格逃避债务,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违反了公司法规定,应适用公司人格否认规则,由公司股东对债权人负无限连带责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除了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解散不需要经过清算外,公司解散必须经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股东的任何一方希望解散公司,均需要证明公司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包括两方面的意思:经营方面的严重困难,例如公司发生财务危机,资不抵债,常年亏损
执行过程中,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有时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两种后果: 第一,破产宣告受到阻却。据此,清算组成立和接管财产的情况无从发生,债务
公司因为生产经营困难,可以依法申请解散,并妥善解决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
请求公司解散,不一定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原因出现时; 2、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3、因公司要合并,或者是分立需要解散的; 4、被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