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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合同的公证是需要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包括借名买方合同原件、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申请人需要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
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一个是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另一个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借名买房的房子是产权登记人的。借名买房在发生房屋权属争议时会优先保障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物权人的权利。虽然产权证上的产权人与实际产权人有经过合意,但是发生纠纷时,房屋作为不动产,对外公式要件就是登记,所以,产权证上的登记的产权人为房屋所有权人
针对普通商品房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有效,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借名购房协议,因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侵害其他广大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的利益,一般认定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
关于借名买房的合同效力如何的问题, 1、借名购房合同被确认无效。 在借名购房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上,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结果截然不同。2010年12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
以买卖合同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味着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
如果您借名购买了商品房,合同原则上是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时,实际出资人有权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如果对方执意不过户的,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过户。需要注意
借款合同当然可以变更,只要双方达成新的合意,而且意思表示真实,变更后的借款协议就会发生法律效力。这时候,双方当事人就需要受到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的约束,而不需要继续履行原来的借款合同。具体来说,这主要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77条以及第78条的规定。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对于居间人而言,居间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居间人必须按照居间合同提供交易信息报告的服务。例如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有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
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如下: 1、合同解除后,还没有未履行的,需要终止。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将来履行相接受履行的义务; 2、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但对于损害赔偿的范围,有不同观点。其一认为无过错一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