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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经不存在禁止结婚的遗传疾病了。根据法律规定,对有遗传疾病的人,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该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民法典》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患有任何疾病都可以结婚,但是需要如实告诉对方,不能隐瞒。
禁止结婚的情形如下: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在司法实践中禁止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这几种: 1、性病; 2、严重的精神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 3、重症智力低下;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 5、
法律禁止特定疾病的患者结婚,是保护结婚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也是许多国家立法的通例。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1048条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禁止结婚的疾病有以下三个方面: A、患麻风病未经治愈者不得结婚。 B、患性病未经治愈者不得结婚。性病是指梅毒、淋病等多种形式的传染性较强的疾病。
禁止结婚的疾病有:(一)严重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
我国现行民法典没有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取消了,之前法律关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禁止结婚的规定。因此,在法律上只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没有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但是我国
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2、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在过去的法律里有规定: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或者是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自然人禁止结婚,但该法律已经失效。如今具有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将该条规定删除,因此,民法典并没有规定患有何种疾病会不能结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