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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的制作方式如下: 1、非职工代表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2、职工代表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公司法》没有规定董事长最长可以任期几年。《公司法》只规定了,董事长每届任期三年,但是可连选连任。 如果董事长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的,则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由原董事长来履行董事长的职务。
全资子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建议根据以下规定确定。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但要注意,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不是由公司章程直接产生,公司章程只是规定其产生的办法。也就是说,一个有效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生产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生产方式生产。 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生产方式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
公司董事产生的途径:非职工董事由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选举;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职工董事的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法关于股权变更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2、股权发生变更后,公司章程应当作出相应修订。 3、如果公司连续五年盈利,按公司法规定可以分配利润,但公司股东会决议不分配利润的,反对该股东会决议的股东,
根据《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的规定,监事会主席的产生方式,一般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的成员中指定人选成为监事会主席;而监事会的成员,通常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委派;但监事会成员中的员工代表则是由公司员工代表大会进
确定并购对象,初步协商并购方案。对并购对象展开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确定并购对象的股权、资产价值。签订并购协议,约定具体并购事项。上市公司并购企业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收购其股权,或仅收购及资产,或者通过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完成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