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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如下: 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时的请求撤销权。 二、查阅复制权(有限责任公司)。 三、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 四、强制执行中的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 五、请求解散公司的权利。
公司法对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有以下规定: 1、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2、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3、第三十三条,股东享有查阅、复制权; 4、第三十四条,股东享
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 一是股东名册具有推定效力。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 二是股东名册具有对抗效力。即使具备适法的原因及方法而受让股份,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三是股东名册具有免
公司绝对控股人的权利是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收益权等。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一、股东的权利主要规定在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包括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
三类股东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里,有这三种类型的股东,分别是契约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三类股东”企业是指直接或间接投资人中含有“三类股东”的企业。 在三类股东中,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是指券商和基金
特殊股权变更中的股东不一定享有优先购买股权。强制执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应当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因继承发生股权变更的,股东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析产产生的股权变更情况的,股东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公司
股东权利,即依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几个权益的所有者,享有什么权利、按什么方式、什么程序来行使这些权利。股东权利相对于所有权、产权、出资人权利,股东权利是最清晰具体的权利,其由法律规定的,因此在不同的国家,股东权利会有所差别;即使
首先,优先股股东有股利分配的优先权。根据一般规定,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其次,优先股股东有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如果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了,优先股股东可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得到剩余资产的偿还。另外,优先股股东还有有限投票权。虽然由于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者出于其他原因,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与他人约定,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并且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着他人的名字的实际出资人,就叫做隐名股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隐名股东主要具有下面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