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如果彩礼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这部分彩礼就不用返还了。只返还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消耗的部分。
结婚前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彩礼一般是需要返还的,因为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以离婚为前提)。
彩礼钱离婚是否返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解释二》对彩礼应否返还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1.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己经缔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己经结婚的,原则上
离婚了,订婚彩礼返还要看结婚的时间。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一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第二点、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点、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
关于退还彩礼时返还额度的认定: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
彩礼的返还,需要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共同生活的年限进行确定。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认为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女方不必返还彩礼,男方也无权请求分割。如果男方在离婚时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符合下面几个条件之一的,向法院主张返还彩礼,法院通常会予以支持: 第一,彩礼是在婚前给付,并且造成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给付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第二,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