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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获得的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
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对于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丈夫赠予妻子的财产,就不能再视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了,而应该认定为妻子的个人财产。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只要是拆迁房是归夫妻所有,房产证可以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以登记在双方名下,不管登记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属于夫妻共同的房产。
不算,如果结婚的时候双方没有采取约定财产制的话,所有婚后所得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是一方为日常生活所支出的开销属于正常的支出,不算是转移财产。
一方有如下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1)重婚;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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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双方登记结婚后,尚未解除婚姻关系之前的这一段期间。在我国,登记后的婚姻关系受到婚姻法诸多的法律保护。因此,法律较多使用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这一说法,来指代夫妻之间的婚姻期间。根据婚姻法,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认定方式,有以下两种: 1、如果当事人构成事实婚姻的,应当以双方同居之后其计算至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之前认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如果登记结婚的,应当以登记之时至完成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书、调解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公证是有效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是个人所有,但是约定必须是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