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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 4、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5、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补办结婚登记的条件如下: 1、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婚姻登记处办理,其他登记
2018年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要求结婚
结婚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1.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 2.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亲戚关系。也就是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结婚是双方自愿的。 4.双方都没有其他婚姻关系,也就是都未婚。
结婚条件的种类包括: 1、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2、结婚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民法典中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几种: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亲属。称为“禁婚亲”。禁婚亲包括两个方面的血亲: 1、是直系血亲,是指所有的直系血亲,有世代的限制,均不得结婚;2、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血亲主要指出于同
中国香港地区结婚的条件,主要依据香港婚姻条例的规定。具体来说,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双方属于单身人士,并不存在其他合法的配偶。而且,结婚需要出自于双方的自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属于特定的亲属关系,并不能在香港地区结婚。具体分为以下
具备以下情形,单方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只要能够证明存在以下情形,那么法院一般都是会准许双方离婚的: 1、有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比如对老人,孩子,配偶实施家庭暴力; 2、有赌博,吸毒这些不良习惯,并且屡教不改的。这些恶习不仅会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