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能不能剥夺幼儿的继承权
能不能剥夺幼儿的继承权

能不能剥夺幼儿的继承权

2021-02-25 92
普法内容
继承权不存在剥夺的说法。 被继承人立遗嘱时,不应当剥夺未成年人的合法继承权。 这不仅是法律制度规定的,也是社会道德要求的,更是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需要。 如果遗嘱中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先为未成年子女留下必要的遗产,其余的遗产才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人的继承权遗嘱不能剥夺
    哪些人的继承权遗嘱不能剥夺

    一般继承人的继承权都是不能剥夺的。只有在继承人发生法定情形时才会丧失继承权。不过要特别注意的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及胎儿的继承权不能剥夺,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其留有份额。

    2021-10-04 113
  • 对销毁遗嘱的继承人能否剥夺其继承权
    对销毁遗嘱的继承人能否剥夺其继承权

    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继承人,是可以剥夺其继承权的。依据相关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应当丧失继承权。如果继承人销毁遗嘱后,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那么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2021-03-25 101
  • 继承权怎么剥夺
    继承权怎么剥夺

    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剥夺其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2021-04-08 94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人的继承权遗嘱不能剥夺

    遗嘱不能剥夺以下人的继承权: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023-01-24 15,340
  • 继承人怎样才能完成剥夺继承权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

    2023-05-03 15,340
  • 遗嘱可以剥夺幼儿的继承权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遗嘱是可以剥夺幼儿的继承权,但是需要在遗嘱中为他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不然就是违反规定的。

    2023-09-26 15,340
  • 继承权剥夺的规定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分别是: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

    2023-05-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遗嘱可以剥夺继承权吗 01:13
    遗嘱可以剥夺继承权吗

    遗嘱不能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且,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则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如果想把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建议通过遗赠的方式处理。如果遗产中还有没被继承的部分,则按法定继承进行。配偶、子女、父母为法定的

    2,135 15,340
  • 女儿死后父母能不能继承遗产 01:04
    女儿死后父母能不能继承遗产

    在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女儿死后父母能够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女儿死亡后,排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但是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上述所说的

    2,250 15,340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01:18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会有所不同。 根据《刑法》第五十五条至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和终身之分,具体包含下列四种情况: 1、对于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管制的期限相等

    1,731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