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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不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而房屋买卖合同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相应条款。
格式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格式合同指全部由格式条款组成的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由此可见,格式合同通常都为要式合同。
格式合同是指合同中包含格式条款的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非格式合同是指格式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是指合同双方或者多方签订合同是充满随机性,并没有采用现有的固定格式的合同。
保证合同不是格式合同。当事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可以对保证合同自由约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然后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
格式合同属于约定之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
格式合同属于约定之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
格式合同属于约定之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
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条款内容不是由双方协商确定,而是由一方单独事先拟定,另外一方只能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就算是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添加,也只能采取合同拟定方提出的附加条款。所以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
保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指的是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作出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只有采取了书面形式,才可能生效,如果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即使其他条件都符合法律规定,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条款与普通条款相比,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比如它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可以明确分配风险、增进交易安全,便于国家宏观调控等等,但同时其自身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