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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起人是公司设立过程中主要权利与义务的承受人,更是相应责任的承担者。发起人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由于公司不能成立或者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或第三人利益受损害时,发起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公司股东原则上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时,发起人满足的条件是: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在实践中,发起人协议往往会对发起人各自承担的费用比例作出约定,如果约定与法律不离悖,可以承认其效力,但对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则应当由全体发起人负担连带责
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
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是指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
1、费用承担责任 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在实践中,发起人协议往往会对发起人各自承担的费用比例作出约定,如果约定与法律不离悖,可以承认其效力,但对第三人承担的债务,则应当由全体发起人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具体指的是发起设立、筹办股份公司的人员。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有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发起设立,指的是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
严格意义上,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参与民事交易的过程中,涉及的权利义务纠纷,不会直接牵涉至股东。也就是说,对于公司欠下的借款,股东只需要以原先的出资额承担有限的责任,除此之外不需要承担额外的责任。这主要是因为公司的设立,就是为了创设一个独立
公司破产,股东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破产,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那么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来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依法履行了出资的义务之后,对公司的任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