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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彻底转变政府管理的观念: (1)政府机构改革必须纳入法制化轨道; (2)要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观念转变; (3)要实现从权威主义行政向民主行政的转变; (4)在管理方式上要实现从统治方式向管理方式的转变; (5)实现从以官为本到以民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从重数量向重实效转变,从重监管向重服务转变,从分头分层级推进向纵横联动、协同并进转变,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改
进一步明确了职能转变的目标和方向。《决定》指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
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在政府职能中,公共服务职能更加突出更加重要,并且逐步成为主要职能或者核心职能,这是服务型政府的本质特征。在政府组织结构上公共服务部门不仅占有相应比重,而且占有重要地位。过
个人是不能代表政府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征收土地的主体只能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
行政职能也称政府职能,是指政府在社会中的职责与功能。是国家职能的具体执行和体现,行政职能的行使受立法机关的监督;反之,行政职能发挥的程度又制约和影响其他国家职能的实现程度。行政职能也称政府职能,是指政
中国现行宪法的制定最早可以追溯到1954年,1954年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宪法,也是1954年的宪法,为我国宪法提供了基础。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这是我国有史以来的第
我国现行宪法有五个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我国宪法权的主体是人民。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而制宪机关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体人民享有制宪权,是制宪主体,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享有制宪权,而是制宪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