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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一方还贷款另一方应否补偿财产

分居期间一方还贷款另一方应否补偿财产

2021-05-27 71
普法内容
分居期间,一方还贷款,另一方不应当补偿财产。因为夫妻只是分居,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所以贷款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偿还。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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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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