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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风险的房屋买卖种类有:买卖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买卖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房产;买卖鉴定为危房的房产;买卖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产;买卖法律限制交易的房产。
借名买房,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 借名买房是借名人与登记人之间的一种合同。实践中根据所买房屋的性质,会存在不同风险。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有: 1、借名购房合同被确认无效; 2、
在房款支付中存在的风险有: 1.当买方全款购房,要求提前过户,尾款延后支付时,卖方会存在及极高的风险,极容易引起资金链断裂; 2.交易双方放弃资金监管,坚持自行交付房款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卖人无法取得全部房款,房屋购买人无
在借名购房法律关系中,借名人由于实际出资却不享登记的房屋所有权,通常比出名人要承担更高的风险,一旦双方关系交恶,借名人并非一定能够依据协议要回房屋,在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时,借名人将面临重大的经济损失,
借名(借用他人名义)买房的法律风险 在近期的法律咨询中,有很多人咨询是否可以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借用他人名义买房,很容易产生法律纠纷,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如果名义产权人事后不承认,真正出资购房人又不
借名购房合同被确认无效。根据规定,普通商品房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有效,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借名购房协议,因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侵害其他广大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的利益,一般认定为无效。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 1、登记购房人反悔就会造成事实购房人若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 2、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借名买房的风险包括: 名义产权人可能会反悔。名义产权人反悔的话,而出资人又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等,就会很难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 银行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如果银行查出实际购房人和贷款人身份信息不一致,则可能提前解除合同。 名义产
隐名股东,就是投资人使用别人的名义持有而自身享有权利的公司股份,隐名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没办法确认其显名股东的身份,实际上,其承担对公司的投资责任。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禁止隐名股东,但是隐名股东存在明显的法律风险,如下: 法律不保护其投资利益;
隐名股东主要有以下几大风险:第一,隐名股东不具有公司股东的身份而无法亲自行使公司股东的权利,比如投票表决权等;第二,隐名股东所拥有的权利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而显名股东登记于公司文件中,可以对股权进行处分或者滥用股东权利,因此隐名股东的权益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