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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迁出手续办理程序: 1、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领取准迁证; 2、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当事人离婚以后,完全可以不迁走户口,也能够就地申请办理分户相关手续。但是需要当事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之后再到当地的户籍派出所说明具体情况。
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
第一,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第二,当事人在离婚后又再婚的,原则上有权利将自己的户口以投靠的方式进行迁移。
流程 一、分户。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
1、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在娘家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开具证明(说明户口被“注销”的原因、时间等)后; 2、再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恢复户口
不可以,离婚后户口没改是不可以登记的,如果双方已经离婚,离婚后户口本上必须要有变更。夫妻之间离婚,已经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关系,关于户口一是分户,二是可以迁回户口。手续是可以持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或者判决
和父母户口分开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法律明确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当事人想和父母分户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
派出所分户口需要手续如下: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一)结婚证; (二)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异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一般有以下的五个步骤,具体如下: 1、需要到所居住地的当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且准备落户申请书; 2、要带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居住地的村委会开具准予迁入介绍信;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