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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彩礼的返还范围以及情形 彩礼作为民间习俗,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视为以结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赠与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也应该酌情返还。
离婚彩礼返还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的司法解释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下离婚才需要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除此之外男方不得要求女方在离婚时返还彩礼,但是女方自愿返还的,法律并不禁止
婚后离婚原则上是不需要进行返还的。需要返还的法定情形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余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返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结婚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
离婚要求彩礼返还的判决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当事人要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情形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结婚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为: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其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其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认为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离婚时女方不必返还彩礼,男方也无权请求分割。如果男方在离婚时
退婚彩礼钱法律支持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虽然当事人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