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就构成累犯,要从重处罚。有某种前科的人不能担任某些职务,如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中国人民法院中助理审判员以上职务。曾有违
特殊情况假释的情形为: 1、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2、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
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有前科的人又犯新罪,如果符合累犯的条件,不能适用缓刑。相反如果有前科的人,不符合累犯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
1、当事人在先前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定为有罪,且受刑事处罚的,即为含有前科,在入伍就业时应当如实告知。《刑法》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
当事人在先前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定为有罪,且受刑事处罚的,即为含有前科,在入伍就业时应当如实告知。
1、当事人在先前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定为有罪,且受刑事处罚的,即为含有前科,在入伍就业时应当如实告知。《刑法》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
当事人在先前已经被人民法院判定为有罪,且受刑事处罚的,即为含有前科,在入伍就业时应当如实告知。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取保:可能判处的刑罚为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的刑罚为有期徒刑以上,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亦或身份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对其取保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办结、依法需要取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减刑条例与限度”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在其服刑期间,认证遵守监狱规定,积极接受劳动改造,并确实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出现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减刑
有前科但是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