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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代位继承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
代位继承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享有继承权: 1、继承人留有遗嘱的。 2、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中没有直系血亲的。 3、代位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的。
发生代位继承的情况: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对于被继承人已经立遗嘱处分的遗产,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继承权
丧失继承权,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那么哪些情况下会让继承权丧失呢?下面为您整理出一下几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
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享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等。其他如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儿媳、女婿、侄子、外甥等都无权代位继承。
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享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等。其他如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儿媳、女婿、侄子、外甥等都无权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代替直系尊亲属的位置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而
1、被继承人未定遗嘱,或者虽然留有遗嘱,但该遗嘱并未有效处分其全部遗产。同时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通过法定继承,将实现继承人的遗产在其晚辈直系血亲中实现代际传承,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子女属于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无论父母是否订立遗嘱,子女都可以继承父母房产。通过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这两种方式,继承父母房产的差别在于继承房产的份额可能不一样。如果父母在生前订立了遗嘱,指定房产由子女继承的,子女在父母去世后有权继承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