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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的履行是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终止后,原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退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合同权利义务: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
合同终止后的效力: (一)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二)合同附随义务发生,并进入履行阶段。 (三)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特定权利和合同的特定条款仍然有效。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负有保守商业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 1、债务已经履行或者抵销; 2、债务人已经提存标的物; 3、合同解除; 4、债权人免除债务等。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效力: 1、合同权利义务消灭,未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随义务发生; 3、对于合同终止后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合同的义务已经被履行的; (2)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相互抵销的; (3)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4)或者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等法定或者约定的情况。
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
居间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有: 1、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权利实际上对应的就是委托人应该要履行的义务,居间人的权利主要有包含:居间人费用偿还的请求权和居间人的劳动报酬请求权两点。 2、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人的义务主要有:承担介入义务;隐名以及保密义务
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意味着对方就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适用前提在于,一方出现了约定的违约行为,另一方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因此,提前终止合同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的第一个条件在于,双方已经签订了相应的违约金条款,而且对方当事
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此消灭,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也会因此消灭。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就算合同已经终止,如果合同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结束的,这时候违约方仍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换句话说,合同的具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