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婚姻成立的必要的要件有哪些
婚姻成立的必要的要件有哪些

婚姻成立的必要的要件有哪些

2022-05-11 347
普法内容
婚姻成立的必要的要件有: 1、必须是异性男女,我国不承认同性婚姻; 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人不得低于二十二周岁,女人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即不得重婚; 5、三代以内不得有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6、双方都不得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婚姻就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干股成立的条件和成立要件有哪些
    干股成立的条件和成立要件有哪些

    干股成立的要件: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没有人行使优先权才能成立。 取得的几种情形: 1、干股既可以是部分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也可以是全体股东对股东之外的人赠与股份。 2、干股既可以在创设时取得也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如果股东在公司存续

    2020-01-06 72
  • 合法的婚姻要要有哪些条件
    合法的婚姻要要有哪些条件

    合法的婚姻是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确定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法婚姻的法定要件: (一)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条件。 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但是在少数民族是有例外情况

    2021-04-06 47
  • 婚姻离婚必须要走的程序有哪些
    婚姻离婚必须要走的程序有哪些

    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等待离婚冷静期; 5、离婚冷静期已过,当事人决定离婚的,颁发离婚证。

    2021-03-05 100
专业问答更多>>
  • 成立婚姻的实质要件

    一、实质要件一必须是异性男女,我国不承认同性婚姻。二,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三、必须达到反定婚龄,男的不得低于22岁,女的不得低于20周岁。 四、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其不得重婚。 五、

    2022-07-10 15,340
  • 婚姻成立要件的分类

    婚姻成立要件分为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其中形式要件是指婚姻登记。实质要件是指: 1、必须是异性男女。 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5、必须

    2022-10-18 15,340
  • 购成事实婚姻需要哪些条件,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要件

    购成事实婚姻需要双方当事人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至今,没有办理结婚证,才构成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

    2022-04-26 15,340
  • 干股成立的必要条件

    干股成立的要件 由于干股本质上是一种股份赠与,必须符合股份转让的要件,也就是说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没有人行使优先权才能成立。否则,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闭锁性和人合性所带来的对股东进入公司的限制,和其他股东

    2023-05-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01:22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虽属既成事实亦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不当得利制度旨在调整欠缺法律依据

    20,226 15,340
  •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01:04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冒名顶替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点: 1、客体要件,冒名顶替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侵犯对象是他人接受的教育,工作、待遇的权利; 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通过假冒他人的姓名,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等替他人或窃取他人的利益,

    328 15,340
  • 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 01:16
    悬赏广告的成立要件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对悬赏广告做出任何的规定,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做出了概念性的规定。但是民法典尚未生效,因此,悬赏广告的构成要件仍然存在争议。首先,关于悬赏广告的性质,存在两种争议,根据性质不同,构成要件也会有所不同。第一种观点,认为

    970 15,340
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 联合创始人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咨询律师
400-606-262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