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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继子女,是指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遗产按照
配偶、子女、父母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开始后,对外,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对内,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是,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且协议有效的,受遗赠
继父的遗产,继子女未必有权继承。 如果是未成年继子女,需要与继父共同生活形成抚养关系,才能对继父的遗产拥有继承权;如果是成年继子女,需要履行赡养继父的义务,才能对继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继继父遗产继承
一般来说,第一顺序继承人按同等比例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同等比例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
继父母子女能相互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
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
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遗产,应根据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具有扶养关系来判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法定继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应当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有以下几点: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如果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而其他的继承人,例如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等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
首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有配偶且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在遗产继承之前,应当从其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分割一半给其配偶,剩余的财产才属于其遗产。关于遗产如何分割,首先要先看被继承人有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如果有的,应当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