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这个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这个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结婚登记前购房的还分
父母出资为已婚子女买房是否是共同购房视情况而定。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及其配偶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
双方父母为婚房出资,是赠与夫妻双方当事人。但如果是一方父母为婚房出资,且指定房产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则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房产只归受赠人所有。
父母为子女所购婚房若无明示赠与双方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王某之父母1998年为其购买一处两室一厅住房,1999年王某与贺某结婚时即住用该房。2004年7月王某要求与贺某离婚,贺某提出要求分割该房。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
车登记在女方名下就是共同财产,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只能体现出对女儿赠与的资金。这是两个概念。如果离婚男方也可以主张要车,但是父母赠与的买车钱可以在共同财产中刨除。
赠与是当事人一方允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方表示受领的民事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之(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是否属于赠与行为,要看具体情况,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1、父母给子女买房,且该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付款收据等可以作为赠与证明;2、父母给子女买房,仅供子女居住,该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则不
父亲赠与女儿的房产,如果父亲在赠与合同中,写明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这时候法律就认为这项房产只能是女儿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亲没有明确表示是对自己女儿一方的赠与,同时房产的转移手续发生在夫妻双方存续期间内,并且房产也有
子女可以将房产赠与给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子女作为房产的所有权人,有权将房产赠与给任何人,只要依法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即可。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