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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虚假出资有以下法律后果: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出资瑕疵的责任:一是出资瑕疵股东向已如章程规定出资的股东承担的是违约责任;二是公司债权人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可要求出资瑕疵股东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的责任。
自然人犯本条所定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 (1) 对公司承担足额出资的责任。 作为股东,股东向公司缴纳出资是其最基本的义务。股东虚假出资时,侵犯了公司的财产利益。因此,虚假出资的股东应承担补充出资的责任,并向公司支付相应
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有: 1、对其他股东和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承担罚款的行政责任; 3、承担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
股东的虚假出资违反了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组织关系和活动方式的总规则,是公司生存和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公司行为的根本准则。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共同约定并签署,是全体股东之间
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有: 1、对其他股东和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承担罚款的行政责任; 3、承担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
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建设工程合同中的主体,其中,发包人在工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包括: 1、按照约定提供给承包方材料、设备、设计图纸等资料,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其自己承担,并且赔偿承包方因停工等所造成的损失;2、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来弥补因自己的原因导致
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有三种,即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一种民事责任:因为转包而产生的拖欠材料费、租赁费、农民工薪水等等费用,转包人自己或和实际的施工人一起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因转包而出现的安全事故的责任承担,转包人要和实际施工人,就安
隐名股东的责任需要视公司成立情况而定: 一、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形: 1.公司股东知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规定实际股东为隐名股东,且隐名股东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