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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要签订书面合同,否则以后发生纠纷难以举证会导致自己的权益难以维护。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民间借款合同有期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首先,民间借贷其实也是借款合同的一种。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区别于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而之所以有人认为民间借贷与借款合同有所区别,是因为一般而言民间借贷约定相对比较简单,例如一张借条,就一行字而已般金融机构的放贷合同都比较详细和规范,因而导致认为
1、民间借贷合同既有诺成合同,也有实践合同。 2、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属于借款合同。合同签订双方均为自然人的是最典型的实践合同,这种借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属于实践合同。即使不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双方当事人
民间借贷合同包括承诺合同和实践合同。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属于借款合同。合同双方都是自然人,是最典型的实践合同。这种借款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实践合同。即便不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双方之间仍可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合
民间借贷合同大部分属于诺成合同,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民间借贷合同大部分属于诺成合同,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但是在赠
民间借贷合同也可以解除,但需要满足约定或者法定的条件。具体来说,能够解除的民间借贷合同,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双方事先约定了特定的条件下能够解除民间借贷合同;2、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民间借贷合同;3、出现了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关系,就是指平等主体之间的借贷关系,具体包括了自然人与自然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以及法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无论是什么类型的主体,在向法院主张借贷关系时,债权人都应当提供相应的债权证据。因此,如果没有合同,债权人同时没有办法提供借据,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