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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证登记的是公公婆婆的名字或者属于老公婚前财产的,则离婚后不能住了,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则可以居住。
后果视情况而定。在生活中,公婆与儿媳关系不和往往对家庭和谐产生很大的影响。就公婆“赶儿媳出门”这个事情来讲,其具体情形可能不止一种,要分情况区别对待。首先,如果儿子儿媳住在公婆的房子里,因为公婆对自己的房子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他们愿意就可以让
公婆对自己的房子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他们愿意就可以让别人住,不愿意也可以不让别人住,所以将儿媳赶出门从法律上讲没有任何障碍。
1、先说一下离婚的方式,离婚可以通过两个方式,一是双方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是双方同意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3、如果不能达成离婚协议,只能由
1、公婆的房子可以赶儿媳走。公婆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属于房屋的拥有者,可以对其自住房屋进行实际控制,依法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按照房屋的性能和用途进行利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2、法律
没有权利赶你走的。你是嫁给她的儿子的,也是她的儿媳妇啊,虽然婆媳关系没处好,再怎样也是一家人的。不过,尽量多沟通,把婆媳关系搞好,这样双方都会好过,实在合不来,也不要把关系搞僵,这样你老公也很难做的。
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是否有效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租赁合同属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享有
婚前房子有权赶走老婆。如果房产完全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就完全不存在分割问题。婚前购置的房产,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一种是婚前一方首付按揭,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
正常情况下,外公外婆不能够争取自己的外孙或者外孙女的抚养权。父母才是法律上子女的第一监护人。父母都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孩子应该是由父亲或者母亲一方来抚养。如果外公外婆想要争取自己的外孙或者外孙女的抚养权,那么必须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就是
儿媳可以不赡养公婆。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成年子女不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