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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人身伤害的案件,如果受伤程度较重,伤害程度可能构成轻伤以上的(原因是轻伤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又或者被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双方对伤势情况存在争议的。公安机关都应当进行伤情鉴定,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如果当事人自行鉴定的
派出所委托的或指派的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派出所才认可它的法律效力。如果派出所不出具介绍信或指派函,你们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
派出所什么情况下让做法医鉴定这个问题并没有法律进行明文规定。伤情鉴定应当由公安部门内部的法医科进行,受害人应该出具派出所委托法医进行伤情鉴定的委托书,你只要找办案民警说明伤情并要求做法医鉴定,办案民警
如果是殴打致伤,派出所本来就有职责安排做伤情鉴定。如果派出所不安排,应该是没有立案,或者根本上就达不到轻微伤及以上的伤情。这就首先要确保立案,还要自己了解伤情的鉴定标准,然后才能要求进行伤情鉴定
被打了做伤情鉴定的流程如下: 1、发生伤害案件后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需求的,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 2、伤者亲自前往当地的法医门诊,凭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 3、法医受理委托,对伤者进行拍照,检查。对仅有体表损
派出所不让改名字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法律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因此,改名是法定的权利,只要当事人的理由是正当的,就可以更改姓名,派出所不愿意更改的
出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方法: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伤残鉴定申请,经过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